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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非税收入、车船税征收、电子档案和信用日常管理等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ZB-22313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非税收入、车船税征收、电子档案和信用日常管理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599号

中标金额:768000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德润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5号6号楼2010室

中标金额:410400

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8号楼3层101-307

中标金额:530000

第四包:

供应商名称:税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817室

中标金额:288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非税收入、车船税征收、电子档案和信用日常管理等项目

服务范围:

第一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非税收入相关费种同外部门互联互通升级。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两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需做好各部门之间业务衔接和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同时根据省工会和省税务局文件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与同级总工会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定时进行信息交流。对非税收入相关费种同外部门互联互通升级,实现税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确保征管信息实时共享,账目清晰无误,实现登记、核定、征收的全流程、全链条管理;

第二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升级改造。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已在黑龙江省运行多年,在线上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因保险业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或保险公司业务系统问题,导致上传至车船税系统时数据不准确、车辆判定不属实等情况,需要升级完善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给予系统有效的手段,解决全省代收不足、漏税的情况;

第三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升级改造。为进一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对电子档案信息进行多维度的管理及电子签章化,现需要对金税三期核心征管文书类的档案信息也纳入电子档案系统进行管理,文书类信息同步到电子档案系统后通过绘制表单展示在前台,由基层操作人员进行确认处理,同时开发电子签章接口,将前台确认处理的文书表单加盖电子签单后归档,拟对现有的电子档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第四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信用日常管理与服务平台。以金三信用管理系统为标准,建设统一底层信用行为台账库。以金三信用管理系统为标准,建设统一信用积分计算平台。实现集约系统资源和统一信用积分计算,确保信用日常管理与服务平台和金三标准信用评价系统统一评价标准和统一交互。建设纳税信用日常监管,对于已经产生失信行为但当前尚未影响信用结果的纳税人,通过按月对评价的信用指标进行扫描分析,输出企业纳税人本期预评结果,包含扣分明细、可修复行为明细;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伊立忠、张洋、孟庆川、刘英茂、张海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每包中标人按下列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金额:第一包:11520元;第二包:6156元;第三包:7950元。第四包:43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方式:0451-53611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韩宇奇、於佳

联系方式:0451-82364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宇奇、於佳

电     话:0451-82364703

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