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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业务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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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业务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222FW20231502、HTCL-ZB-231279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业务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业务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新产投集团及其权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未来3年可能涉及的评估项目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并、产权转让、资产转让、资产出租等。

2.4招标内容:选择不超过10家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合伙制组织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经营资质(提供省财政厅备案公告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

(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从事评估工作10年以上(以取得资产评估师证书时间计算),且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签字评估师参与过中央企业或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提供证书、证件及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②拟派本项目注册或登记人员(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8名以上(除项目负责人外,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或中央、省级政府或其职能部门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业务收入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2022年,下同)年均业务收入200万元(含)以上(提供经审计的利润表)。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负责人、签字评估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负责人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或网站截图。

(2)投标人企业及其负责人、签字评估师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负责人情况,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或网站截图(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投标人企业及其负责人、签字评估师近三年内未因重大违规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等方面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处罚,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或网站截图)

(4)投标人企业及其负责人、签字评估师在参与本项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2月2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文件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17:00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99-9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451-82875075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82329250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