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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小区项目一期(2#地块)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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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小区项目一期(2#地块)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1503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乐安小区项目一期(2#地块)消防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1503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91890.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55323.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6567.37平方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要求配备施工现场组织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应具备设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还需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2项业绩;提供施工合同、竣工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应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9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或通报未解除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本项目将按照‘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施工企业清出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1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25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乐安小区项目一期(2#地块)项目已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招标人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安小区项目一期(2#地块)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香坊区哈平二道街、哈平路、哈平四道街、动源街合围区域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91890.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55323.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6567.37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2年3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经工程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总工期:67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乐安小区项目一期(2#地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安装、调试并通过消防竣工验收以及合同内的质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消防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泵房、消防水箱间及消防水池(不含消防水池本体土建内容)设备管线安装;

(2)防排烟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

(3)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消防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4)其他附属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招标人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对投标人承包范围进行增减或要求第三方完成部分工程,具体范围按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结算工程款项,但招标人不会因减少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而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2#地块(1栋、2栋、3栋、4栋、9栋)及地下车库、商业,建筑面积约为112152.79平方米。

第二标段为2#地块(5栋、6栋、7栋、8栋)及地下车库、商业,建筑面积约为79598.32平方米。

2.8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可以中一个标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采购项目。

3.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3.5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6供应商可登录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点击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3.7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到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现场递交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 营业执照;
  4. 资质证书;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及社保证明;
  7. 满足3.4条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8. 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9. 公告3.6、3.7要求的信誉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10. 满足3.8条的财务审计报告;
  11. 满足3.4条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第3、4、5项仅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核验通过后可网上下载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62号九洲电气写字楼3层)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6.其他

6.1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23-7号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0451-511797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开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张天元、申明慧

电话:0451-82364715、0451-82364797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